9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了《關于辦理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司法解釋降低了侵犯商業秘密的入罪標準,擴充入罪情形,將因侵犯商業秘密違法所得數額、因侵犯商業秘密導致權利人破產、倒閉等情形納入入罪門檻,并將入罪數額從“五十萬元以上”調整至“三十萬元以上”。針對司法解釋新的變化對知識產權保護將產生哪些影響,上海隆天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執行主任王小兵律師接受北京交通廣播電臺采訪并從專業知識產權律師的角度進行分析。
一、在現有法律框架下,侵犯商業秘密案件處理有哪些難點?
王小兵認為,在現有法律框架下,處理侵犯商業秘密案件依舊存在三個主要難點:1)取證困難,由于侵犯商業秘密的很多證據主要在侵權者手上,權利人取證相對困難;2)違法犯罪獲利數額及權利人損失計算標準不統一;3)在現階段法律框架下,由于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中對侵犯商業秘密的定性標準不統一致使實際可操作性困難。
二、新的司法解釋出臺能解決哪些涉及侵犯商業秘密的問題?
王小兵律師認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在侵犯商業秘密入刑和定性標準上統一認識共同發布新的司法解釋,能切實解決如下問題,1)與現行其他法律標準統一,新增加的入罪情形,如電子侵入等,與新修改的《反不正當競爭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等其他現行法律在對侵犯商業秘密行為在類型標準上實現關聯統一;2)降低入罪門檻,使入刑更容易,加大了犯罪打擊力度;3)將司法實踐的做法納入司法解釋之中,細化了法律規定,使得可操作性增強,統一了司法認定的標準。
三、新的司法解釋出臺有哪些特定意義和商業秘密領域案件處理帶來哪些新的變化?
王小兵律師認為:1)由于入罪門檻降低,今后知識產權刑事案件的數量將會增加;2)通過嚴厲的刑事手段打擊知識產權侵權的犯罪行為,加大了我國對侵害知識產權的打擊力度;3)加大侵權違法成本,新的司法解釋的出臺體現了我國現階段對知識產權強保護的政策導向。
針對熱點知識產權問題,王小兵律師已多次接受北京交通廣播電臺、第一財經、央廣網、中國知識產權報、Asia IP雜志等知名媒體采訪,其代理的案件曾多次入選最高人民法院公報案例和年度報告典型案例、上海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十大案例、上海知識產權法院十大典型案例等。上海隆天律師事務所法律團隊在一如既往為客戶提供高質量法律服務的同時,也將繼續加深行業交流。